小型展览
2017年9月19-22日,第十九届国际金属板材成形会议召开之际举办小型展览,展品将覆盖冲压与钣金制作行业的冲压和钣金制作产品、设备、材料、辅助设备及相关服务等内容。希望冲压和钣金制作企业、设备生产企业和为冲压和钣金制作生产服务的企业积极参展。因展台位置有限,请参展者仅展出图片、宣传材料及小型模型或小型零件。同时,只有参会者具有参展资格。
标准展位
2m×2m,收费35,000.00元人民币。费用包括:
1) 场地租金。
2) 展台设计、制作、搭建及拆卸。
3) 展板制作和布置(展商依据要求提供内容和进行版面确认)。
4) 1张桌子和4把椅子。
光地展位
展出者可以租用光地,每平方米费用为7,500.00元。每个企业最大面积不超过16平米,分别是3m×2m, 3m×4m and 4m×4m。展出者可以在光地区域依据《参展须知》自行设计、搭建和拆卸特装展位。 《参展须知》另行发布。
服务项目
展商名录
会议将发行不少于5000份的《展商名录》,内容包括:
- 展商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及电子邮箱。
- 产品和服务介绍(300字)
《展商名录》除了在会议上分发外,还将在中国锻压协会举办的“中国国际金属成形展览会”上公开赠送广大专业观众。
广告
欢迎展商在《展商名录》中刊登广告,详情请参阅《回执》。
注意事项
(1)请将展位费与广告等费用汇款至:
收款单位:中国锻压协会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
账号:0200 0007 0901 4447 466
行号:1021 0000 0072
(2)付款后参展生效,生效后提出不参展者,不予退款。
(3)2017年1月31日前报名参展,展位费8折。
(4)展位布局将依据展地面积、展商申请情况、茶歇与洽谈区域需要进行规划确定。
(5)展位布局方案将于2016年12月发布,并依据报名先后顺序请展出者确认具体位置。
(6)参展企业必须按要求准时提供需要的相关资料和协助,展商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时间延误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(7)费用以人民币结算,价格包含小规模企业增值税额,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尊敬的参展单位 你好!感谢参加第十九届国际金属板材成形会议!为了方便你了解参展,最大程度保证良好的参展效果,请认真阅读本须知。
主办和承办
中国锻压协会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博雅C座10层
邮政编码:102206
电话:010 53056669
传真:010 53056644
网址:www.chinaforge.org.cn
参展单位
只有在第十九届国际金属板材成形会议有注册会议代表的单位,才可以参展。工作人员必须注册为会议代表,本展示只对参会代表开放。
展品要求
仅允许展示图片、宣传资料和小型模型、小样品。模型尺寸不能超过1mx1mx1m,重量不能超过100kg。
展会时间安排
事项 |
日期 |
地点 |
时间 |
参展单位报到 |
2017年9 月19日 |
酒店大堂 |
14:00-17:00 |
搭建及布展 |
2017年9 月19日 |
3层336厅 |
16:00-19:00 |
展出 |
2017年9月20日 |
07:00-08:30 |
|
|
10:00-1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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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1日 |
07:00-08:40 |
||
|
10:00-18:00 |
||
2017年9月22日 |
07:00-10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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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展 |
2017年9月22日 |
|
10:40-12:00 |
展场条件
展位依据需要可以提供220V电源,不供应380V动力电源。没有水和气供应。不得展示设备。
展览负责人
石慧 女士
中国锻压协会会议部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博雅C座10层
邮政编码:102206
电话:010 53056669
传真:010 5305 6644
手机:18911210413
电子邮箱:icospa2017@chinaforge.org.cn
运输服务
因没有大型展品需要运输,主办单位不指定运输服务商。
搭建服务
会议期间的所有搭建由主办单位指定的搭建商进行。
租赁服务
所有标准配置以外的物品租赁都必须通过主办单位租用,详细附表-02《额外展具租赁申请表》。
取消
取消申请时请以电子邮件、书面形式或传真形式提供给组委会。
2017年7月18日前:退还展台全款,但要扣除1000元手续费。
2017年7月18日至8月18日:退还展台费全款的20%.
2017年8月18日后:不退款
报到
参展单位证与会议代表证相同,参展者会议注册时一并办理展示报到,非会议代表不可以参与展览搭建和展台服务工作,也不能听会议报告。
重要说明
展位搭建
标准展位,2m x2m, 由组委会负责提供。非标展位,有2m x3m; 3m x4m和4m x4m, 参展单位可以提出设计要求,由大会主办方统一安排大会指定的搭建商负责完成设计和搭建。
标准展位
标准展位为2m×2m。所有的标准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设计、搭建和拆除,不允许参展单位自行设计、搭建和拆除。如果参展单位要求对展位进行调整,需要按要求另行付费。
标准配置及服务内容 |
单位 |
数量 |
地毯 |
平方米 |
4 |
展示板+楣板 |
张 |
1 |
圆桌 |
个 |
1 |
折椅 |
个 |
4 |
废纸篓 |
个 |
1 |
550w/220v单相插座 |
个 |
1 |
展期内每日清洁 |
项 |
√ |
展板设计素材 |
||
企业中文和英文名称 |
见附表-01《信息采集》 |
|
企业LOGO |
电子版, 像素72dpi |
|
展示图片 |
2张,电子版, 像素72dpi, |
非标展位
非标展位有2m x3m、3m x4m和4m x4m,参展单位必须通过主办单位委托指定的搭建商进行设计、搭建和拆除,设计、搭建和拆除费用由主办单位根据搭建商价格向参展单位收取。参展单位有权提出设计方案和设计思路,但展位布局必须符合如下示意图形式。
展位使用注意事项
1. 展位尺寸为2m×2m; 2m x3m;;3m x4m和4m x4m,高度为2m。
2. 参展单位安装的所有展示物品不得超过标准展位限高,展会期间参展单位的任何展品不得超过展位面积范围,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单位按规定摆放,所发生的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。
3. 不得在展材上钉孔、涂喷油漆,不得锯裁损坏展板和使用发泡双面胶和各类强力粘胶。
4.参展单位不得擅自改动展位或增加配置,如因擅自改动设施产生安全问题或物品损坏,参展单位须承担相关责任。